各社区社会组织:
为支持坪山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不断提升坪山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水平,调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扎根社区,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坪山区民政局将继续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创益”计划,资助坪山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者街道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在申报时未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且申报时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7日--3月28日。
三、申报数量
每个社区社会组织限报2场公益活动。
四、申报公益活动范围
公益活动申报主要是为社区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众、困境儿童、空巢老人及其他特殊群体提供精准化服务。
申报范围:特殊困难群体精准服务、“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活动、“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活动、关注“女性健康”系列活动、“家风建设”系列活动、垃圾分类工作与活动、“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助力特色社区打造等公益活动。
五、活动申报及实施流程
各社区社会组织向所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公服办”)进行公益活动申报,经所在街道公服办初审后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组织相关爱心共建单位评审通过后对公益活动进行资助。(每场公益活动资助金额上限为5000元,资金主要用于支出活动道具、慰问品、服装、宣传品等费用支出,不支持场地费、人员补贴等支出。)
(一)社区社会组织申报
2025年3月7日--28日,社区社会组织填写《2025年坪山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申报书》,报送所在街道公服办。
(二)街道初审
2025年4月初,由各街道公服办负责对活动方案及申报主体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报送区民政局。
(三)资助名单公示
2025年4月底前,区民政局会同爱心共建单位对参报的公益活动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签订公益活动协议
名单公示后,由爱心共建单位与评审确定的社区社会组织签订公益活动协议。
(五)公益活动开展
2025年5月至7月,社区社会组织按照确定的活动方案和签订的协议要求按时开展公益活动。
(六)总结验收
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社区社会组织向资助主体提交活动签到表、活动照片、活动总结报告、财务使用明细表及对应的各项支出税务发票等资料。
六、注意事项
(一)强化安全保障。社区社会组织在开展公益活动时,应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预案,确保组织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二)加强沟通协调。社区社会组织在开展公益活动时,应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注重服务宣传。社区社会组织在开展公益活动时,应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做好服务宣传,确保活动效果。
(四)咨询答疑。活动申报咨询电话:0755-89232967。
附件:《坪山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申报书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
2025年3月4日
(联系人:黄颖珊,联系电话:0755-28339234)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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