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要求,做好江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我局组织开展了商家报名、资料收集和审核工作。现将拟确定的江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家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江门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联系电话:0750-3507982)。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相关商家应公开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一)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销售资质。
(二)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同时不提供非法改装服务。
(三)保证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价格,不高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本单位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搞先涨价再补贴,接受消费者监督。
(四)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五)保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
(六)妥善临时性保管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不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及时交回收企业清运,做到“一日一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期间,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七)接受有关监督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接下来,我局将视实际情况持续公示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敬请留意。
附件——江门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家名单(第二批).xls
江门市商务局
2025年3月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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