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高质量发展
级别:园区本级状态:
有效分类:其他政策,园区本级,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好产业项目“两产两进两强”,推动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进一步扩大全社会有效投资,结合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招大引强。围绕“2+4+1”产业体系,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国行业排名前5名企业及总部企业等,加强产业生态招商、场景招商、要素招商、载体招商等模式创新,着力推动强链、补链、延链的重大项目落户。对于新落户企业(项目),在项目建设、研发投入、设备投资、生产运营、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招投联动,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示范效应好的产业项目,鼓励园区国有创投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国资参股基金参与投资,最大限度发挥国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
二、扩大有效投入。“四合一”推进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智改数转网联、增资扩产。支持企业通过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调优产品结构,加大先进装备和高端软件投入力度,根据实际投入按比例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领域贷款支持力度,对工业企业相关软硬件设备购置给予贴息支持。
三、推动规模增长。加强优质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企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争取产能、拓展订单、丰富产品,不断增加产值规模。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发展平台经济、挖掘市场潜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对贡献突出的企业,在研发投入、生产运营、市场开拓、房租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鼓励能级提升。支持企业申报上级各类重大专项。鼓励优质企业加大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对企业并购重组给予支持。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认定总部企业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争取各类上级荣誉及认定,对获评企业给予支持。
五、优化要素供给。打造高质量企业服务体系,提升企业服务效能,对推动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的项目或企业,在项目审批、金融服务、人才引进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支持。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落实容缺预审、并联审批等工作举措,推动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开工、建成、投产。推进产业用地更新,保障企业发展空间。用好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集成式、专业性金融服务。深入实施金鸡湖人才计划,加快汇聚产业创新创业人才。
对重大招商项目或重点企业,经园区招商亲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给予重点支持。对产业细分领域,可根据实际需要出台专项政策予以支持。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如有其他同类优惠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由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下载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的若干政策》.docx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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