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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青岛市绿色制造单位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7日 11:20:05 发布部门: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绿色制造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力培育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绿色制造单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遴选创建一批绿色制造单位

广泛开展绿色制造单位创建,遴选一批产业政策符合度高、绿色基础好、创建意愿强、降碳潜力大的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二)做好现有绿色制造单位动态管理

切实抓好绿色制造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年度动态管理,组织各级绿色制造单位填报动态管理表,如实上报年度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情况。

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均依托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绿色工厂

申报单位需满足如下条件: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2.重视绿色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等绿色绩效指标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3.符合绿色工厂相关评价标准。

申报单位应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或行业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其中,已发布行业标准(附件1)的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企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见附件2)开展评价。列入《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关标杆水平;未规定能效标杆水平但有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行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应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

(二)绿色工业园区

申报单位需满足如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法定边界、范围和统一管理机构,以产品制造为主要功能,园区工业增加值或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2.已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积极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3.符合绿色工业园区有关评价标准。

申报单位应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3)开展自评价,优先支持园区内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申报单位需满足如下条件: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原则上应为绿色工厂;2.制定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创建;3.符合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评价标准。

申报单位应按照行业指标体系或通用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其中,已发布行业指标体系(附件4)的,按照行业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其他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附件5)进行评价。优先推荐汽车船舶、电子电器、通信制造、机械装备、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冶金等行业以及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四)不得申报情况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2.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被动态调整出各级绿色制造名单的;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工作流程

(一)自评申报。绿色制造单位创建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编制完成自评价报告(模板详见附件6-8),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应通过管理平台报送至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初审推荐。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和现场核查,充分征求同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择优确定推荐名单,不得推荐不符合基本要求和必选指标的企业(园区)。各区市推荐意见(附推荐汇总表)、绿色制造单位申报材料和动态调整意见请于2025年4月16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

(三)评审公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复核,视情开展现场核查,深入核实重点事项,经意见征求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青岛市绿色制造单位名单。前三批市级绿色制造单位的调整情况同步公布。

附件:1.部分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

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4.部分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

6.青岛市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7.青岛市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

8.青岛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

9.青岛市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5日

(联系人:王亚军,电话:85916711)

下载:附件1-9.zip

附件下载
附件1-9.zip(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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