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商务厅组织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商务部追加分配辽宁省交易团的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27日(3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宁省商务厅外贸发展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86913392
附件: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结果(追加分配情况)
广交会辽宁省交易团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结果
(追加分配情况)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