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及《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有关要求,按照《大兴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京兴科发〔2022〕13号)规定,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大兴区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2025年度大兴区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24日—3月14日
二、申报主体
应为大兴区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三、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登录大兴区政府网或“科技大兴”微信公众号,在政府通知公告栏相应通知中下载科普基地申报材料,根据《大兴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大兴区科普基地申报书》和《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科普基地的申报名称须用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名称。
四、推荐渠道
1.中央、市级在区单位及军队所属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区科委。
2.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属单位,申报材料由成员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区科委。
3.其他单位由所在镇街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区科委。
五、申报材料
1.《大兴区科普基地申报书》(根据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中所列的科技场馆、科普研发、科技传播三种类型填写其中一类)《承诺书》《科普基地申报基本情况简表》。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受法人单位委托的,需同时提供委托机构法人资格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科普工作管理制度、上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科普工作计划、时长5分钟内的介绍本单位科普工作的PPT文件。
4.科普工作相关人员、经费、设施、场地、研发产品、传播资料等有关证明。
5.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包括活动照片、会议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材料报送
《大兴区科普基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
电子版可先行发送至邮箱:kwzhk@bjdx.gov.cn,电子版经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需要胶装),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并经相关部门盖章推荐后于2025年3月14日17:00前报送至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31号科技大厦203室(区科委综合科)。材料不齐全、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武晓颖、李建功、潘超;010-69240265
八、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内容须真实客观有效,如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视为申报无效。
2.区科委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申报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区科委无关。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大兴区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兴科发〔2022〕13号).pdf
附件2.大兴区科普基地申报书(科技场馆类).doc
附件3.大兴区科普基地申报书(科普研发类).doc
附件4.大兴区科普基地申报书(科技传播类).doc
附件5.承诺书.doc
附件6:科普基地申报基本情况简表.xls
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大兴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2月24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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