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促进环保装备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苏州市工信局下发了《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报送2025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的通知》,为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企业
符合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于3月6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自行注册账号、线上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太仓市工信局行业规划与资源科。
二、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已公告企业于3月6日前通过平台线上完成年度信息采集表填报,电子版报送至太仓市工信局行业规划与资源科,后续将视情组织线下核查。
联系电话:0512-53533038
电子邮箱:tcgxjhzk@163.com
附件:
附件1: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报送2025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各领域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
附件3:已公告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太仓)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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