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改革〔2022〕222号),按照省工信厅《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辽工信发〔2022〕20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抚顺市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经企业自评、县区初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我局复核等程序,现将拟认定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日期:2023年1月17日至1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陈晓烨 57500465
邮 箱:jwm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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