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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6日 10:14:05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将以培育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重点,以加强前瞻布局、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为主线,持续推进定位清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支撑有力的全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江苏在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坚实的能力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实施方式

 (一)科学与工程研究类

  1.省实验室建设运行

  以培育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重点面向智能制造、空天科技领域布局筹建省实验室,发展和壮大省战略科技力量。持续推进省实验室按照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的科研组织要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区域产业重点技术瓶颈和国际前沿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科技创新,构建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化的创新平台,为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提供重要支撑。

  实施方式:省实验室新建布局按照《江苏省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由具备条件的设区市政府提出建设申请,牵头研究制定建设方案,经专家评审论证等,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对入轨运行的省实验室,根据地方对实验室开展有组织科研投入情况和承担国家重大任务情况等,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2.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

  支持在苏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推动实验室突出战略导向,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开展需求导向的有组织科研,服务地方发展,打造支撑有力、前沿引领、根基深厚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实施方式:对新获批牵头组建的在苏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已获批牵头组建的在苏全国重点实验室,根据服务地方发展绩效评价结果分档给予经费支持。

  3.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

  对标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的原则性要求,按照“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标准和我省重大发展需求,通过自上而下顶层设计与自下而上主动谋划相结合,完成高端材料、能源环保、新质农业、民生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重点实验室调整重组和优化充实,提升相关科技领域原始创新策源能力,形成我省面向中长期发展、适应科技前沿和发展要求的重点实验室体系。

  实施方式:另行通知。

 (二)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

  1.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

  目标:聚焦我省重点打造的优势产业,围绕合成生物、航空航天、具身智能等领域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跨区域整合高校院所、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等优质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网络,形成体系化、建制化攻关能力,开展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与应用转化,产出标志性成果,提升相关产业链韧性和安全发展水平。鼓励各市县和有关园区依托国家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实施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推动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科研组织模式的形成,提升科技创新效能。

  实施方式:新建项目采取定向组织和竞争择优相结合的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整合相关科技力量,按照有关要求,提出建设方案,择优推荐申报,经专家评审论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此外,根据地方依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定向实施的科研项目投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2.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

  目标:按照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要求,探索建立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梯次培育体系,重点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遴选一批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和成长型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单位,对遴选出的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机构的平台能力提升和人才团队建设等,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示范带动全省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

  实施方式:省科技厅另行印发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和成长型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单位遴选通知,由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并择优推荐。

 (三)资源共享与科技服务类

  1.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

  目标: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通过政产学研合作,整合优势科教资源,围绕人工智能赋能智能制造预研筹建重大科研设施,培育创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实施方式:定向委托中国科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实施。由实施单位提出建设方案,经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后组织实施。

  2.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运行建设

  目标:着眼满足科研需求和精准适配,提供有效基础支撑和优质公益服务,支持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农业种质、实验动物、技术交易等领域基础资源平台持续稳定运行,促进资源开放共享,强化对高水平科技创新的支撑保障。

  实施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

  贯彻落实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支持国家和省确定建设的重大创新平台、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等,以及明确列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建设的重大项目。

  实施方式:新建项目采用定向组织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同行专家论证评审,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国家立项或布局建设的项目,将视情给予一定支持。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均为定向组织或另行通知,如有申报需求的请提前与主管部门沟通。

  三、其他事项

  1、关于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202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将依托新建的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组织实施。根据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没有苏服码账号的单位、个人,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首次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单位和个人用户,需输入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信息进行绑定,经主管部门或所在   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没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用户不需绑定。

  2、关于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项目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均为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

  3、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5年拟立项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通过江苏数字科技平台“打印项目申报材料”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7:30。请务必注意园区申报时间节点,由于提交不及时造成的申报失败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17

  科技创新委员会:6668162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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