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软件〔2025〕4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集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
入库培育对象(第一批)创建情况的通知
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加快培育“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实施方案(2023—2027年)》(渝经信软件〔2023〕14号),2023年11月,市经济信息委发布《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培育对象名单(第一批)》(渝经信软件〔2023〕27号),培育周期为自入库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目前培育周期已结束,我委按计划征集第一批入库企业创建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纳入《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培育对象名单(第一批)》(渝经信软件〔2023〕27号)的软件企业(详见附件3)。此次征集范围包括2024年7月份提前创建成功的2家“北斗星”软件企业和13家“启明星”软件企业。
二、创建条件
纳入第一批入库培育对象名单的企业达到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创建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
(一)“北斗星”软件企业。截至2024年12月底,企业从业人员达5000人以上,或者2024年企业营业收入超50亿元且2024年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5%。
(二)“启明星”软件企业。截至2024年12月底,企业从业人员达1000—5000人,或者2024年企业营业收入超10亿元且2024年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5%。
三、创建程序
(一)申报。请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区)认真梳理本辖区范围内的“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第一批)入库培育对象,组织符合创建要求的入库企业填报《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第一批)创建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企业需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建议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前提交至企业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由当地区政府确定,下同),《申请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初审。各区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第一批)创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称《汇总表》),于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将材料一式一份(另外一份留本单位存档)和《汇总表》以红头函件(函件后附相关资料)形式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9008办公室。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15923209694;电子邮箱:cqjxswo@sina.com。市经济信息委只接收经各区审核后报送的材料。
(三)评审。收到资料后,市经济信息委将按程序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拟创建成功的企业名单在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授牌。公示无异议后,市经济信息委将发布《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并择时对创建成功的企业进行授牌。
(五)政策支持。对创建成功的企业,市经济信息委将择优给予政策支持。推荐获评企业承担国家和市级重大专项、参与数字重庆建设。对获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和服务专员制度,定期开展走访,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协助企业积极拓展市场。
四、其他要求
(一)所提交的材料和数据要真实、准确、客观,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相关资格。
(二)不适合公开的资料不作为申请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1.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第一批)创建申请表
2.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第一批)创建申报汇总表
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启明星”“北斗星”软件企业培育对象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渝经信软件〔2023〕27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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