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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6日 09:43:04 发布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结合本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实际,现就经开区2025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经开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特别是未来产业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及其创办企业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留学人员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其中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协、市欧美同学会等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领域)企业申报,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注册在本地区的企业申报(注册在留创园内的企业除外),留创园负责本园区注册企业申报(推荐数量和入选情况将作为今年留创园资助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原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三)受理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于3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3)报送至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才窗口”。

(四)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参加人力社保部评选。为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办理人才引进。

三、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中心“人才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汇总表

附件:3.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下载
附件:1.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3.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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