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根据工信部、省工信厅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规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1、申报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察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2)企业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对应领域要求,相关规范条件可自行登录工信部官方网站查询。
2、各有关企业依据相关规范条件要求自愿申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传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板块工信部门应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提出推荐意见,于3月10前将企业申请材料、推荐意见,通过平台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处。
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
各相关板块要加强对已公告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辖区内已公告企业(详见附件)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重点就企业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近三年新增发明专利数量进行审核,并就企业是否保留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提出意见,于3月10前将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制造处。
联系电话:绿色制造处025-68788878
附件:工信部已公告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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