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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11:07:05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收藏

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区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指导意见》内容要求

  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是深入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指导意见》提出,到2026年,高等学校要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风险可控、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明确了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33条具体任务措施。

  各相关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有效落地。各高等学校要准确把握,认真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确立高等学校校长是整体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各自分管领域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负责人,将内部控制工作纳入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年度履职清单,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和监督评价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动内部控制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

  1.统筹推进高等学校各项经济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建设。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各高等学校要自行对照《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摸底调查,调查内容列入本市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项目。二是深入实地调研。各相关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选择部分高等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走访,深入了解高等学校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尤其是对科研、采购、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对外办学、基金会、附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等资金规模较大或廉政风险较高领域开展风险评估,梳理业务流程,查找风险隐患,形成风险清单。三是加强跟踪指导。在全面分析高等学校业务特点和风险管控现状的基础上,各相关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指导各单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重塑内部控制流程,全面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2.推动内部控制在教育事业发展和财政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开展内控评价。各高等学校要自行对照《指导意见》开展内控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控制措施,加强问题整改,确保内部控制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监督评价。各相关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执行有效性以及内控评价情况开展监督评价,督促高等学校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优化内部控制体系,鼓励将评价结果作为高等学校绩效管理、监督问责等工作重要依据,推动内部控制建设作为提升高等学校治理水平的关键。

  三、加强宣传,促进交流,扎实推进《指导意见》贯彻实施

  各相关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政策指导及业务培训,积极引导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内部控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自觉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文化建设,提高风险防范和权力规范意识。

  同时,结合年度内控编报评价以及实地调研、督导情况,遴选优秀单位,通过现场交流、课题调研、专题讨论等形式,积极推广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实现以点带面、以面带全的宣传作用,对遴选的优秀材料,择优入选本市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优秀单位库。

  附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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