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星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302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25号)等要求,经主体自愿申请、市县审核、省级组织查验联审,拟定星级农事服务中心86个,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3月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厅反映公示对象近两年来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电话:0571-86757973、0571-86757988。
附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星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名单的公示.wps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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