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大鹏新区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2025年第一批次)》等相关规定,综合各单位的申请受理情况及资格审核结果,现将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租方案及结果予以公示,并就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结果公示
结合申请需求和房源实际,本次对42家认租单位分配155套房源。本次配租优先面向重点企业进行配租。综合考虑本批次供应项目的房源数量、审核后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数量以及申请单位规模、纳税贡献、人才水平、职住平衡等因素,结合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分配结果配额表(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选房及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2025年3月4日(星期二)。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大鹏新区人才企业服务中心(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4栋二楼)。
选房方式:认租单位按公示的分配房源项目、户型及套数进行选房,房源数量不超过分配结果配额表配额上限。
选房签约服务指引详见附件2。
(三)签订选房确认书和合同
认租单位选房后,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场出具《选房确认书》,作为签订合同依据。认租单位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内部分配,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入住人员信息后签订租赁合同。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B13栋二楼220室(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28333561。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投诉电话:0755-28333764、0755-88159462。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一)由认租单位负责签订租赁合同。
(二)认租单位选定房源后若逾期未提交入住人员材料或所提交材料经审查不符合要求,配租房源将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
(三)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若本批次项目房源在本次集中配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的,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并统筹调配。
(五)通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
1.2025年度第一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结果配额表
2.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2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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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2025年第一批次)结果公示及选房签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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