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汽车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好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衔接,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决定对符合2024年度辽宁省汽车置换补贴条件、因补贴活动结束等原因未能上报的消费者开展线下补充申报。为保证申报、审核工作的有序进行,补充申报采取分批申报、统一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首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首批申报条件: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24年12月4日前(含12月4日),符合2024年度辽宁省汽车置换补贴条件,在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全部取得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过户后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地为朝阳市)、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尚未提交申请的消费者。
2.申报时间:2025年3月3日-3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申报材料: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银行卡(商业银行借记卡)、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过户后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原件照片及复印件(说明:身份证需要正反面信息、转让过户后《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第1、2页及转移登记页信息、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为第1、2页信息)。
4.申报地点:朝阳燕都商务大厦(政府大楼B0807房间,电话:0421-2612025)。
5.其他事项:市商务局收集有关申报材料后,将会同市税务局、市公安局、银联等单位进行审核。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将分别对申请人提供的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银联(平台)将对同车是否重复申报(包括是否重复申报报废更新)等进行数据比对。经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按2024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发放补贴。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待首批申报处理完成以后,即开始组织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24年12月4日以后的车主进行申报,申报时间等事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朝阳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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