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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33:03 发布部门:苏州市科技局 收藏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条〔2025〕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吴中区2025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吴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鼓励未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申报。

     二、申报条件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组织要求

       本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四批进行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依次为2月26日(第一批)、5月27日(第二批)、8月27日(第三批)、11月26日(第四批)。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进行申报(仅限申报一次,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报材料),并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和电子版(PDF)报送至所属板块。各板块汇总后将《推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盖章件、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科  0512-67682292

       度假区产发局(科创局)0512-66517880

       经开区科创局/企服中心0512-66565712/66506058

       高新区科创局0512-66210115

       太湖新城科创局0512-66589720

附件下载
附件1:推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3:技术领域分类标准docx.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4:产业领域分类标准docx.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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