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
报来《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商请审批南方山地用材林培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林函〔202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方山地用材林培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方山地用材林培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01-350000-04-02-921446)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新店上赤桥35号福建省林业科学院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购置设备175台(套),其中:良种选育设备20台(套),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检测设备146台(套),地力维持与提升技术设备9台(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46.91万元,其中仪器设备购置费693.25万元,其他费用33.66万元,基本预备费20万元。项目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途径包括自有资金筹集和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重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建省林业局审查出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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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山地用材林培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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