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综科技函〔2025〕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局直属(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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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综科技函〔2025〕28号)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25〕7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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