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唐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唐科规字〔2021〕1号)文件精神,经运营单位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市科技局研究同意,确定2022年度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备案众创空间8家(名单见附件1)。
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新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备案众创空间的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可按照标牌制作标准(见附件2)自行制作标牌,标牌制作费用自理。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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