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科技成果显示度和知晓度,助推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农业农村局与市科技局拟联合征集苏州市“十四五”以来的农业科技重点成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推介。现就征集农业科技重点成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但不限于优质种业、种植养殖、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贮藏、智慧农业(人工智能)、农业工厂(设施农业)、生物制造、耕地质量、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健康、生态循环农业等重点方向,征集范围包括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推广部门等各类主体“十四五”以来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技术领先性强,为本产业领域具有强大竞争力的科技成果;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实现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及以上的技术成果;或能填补行业空白,解决“卡脖子”问题的技术成果;或推动行业变革、行业进步的颠覆性技术成果;
2.产业化成熟度高,成果转化后能迅速形成中试生产线或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十四五”开展转化应用和推广示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
3.通过合作开发、中试熟化、技术许可或转让、技术入股、技术并购、技术融资等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成果,优先推荐;
4.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法律纠纷等情况;
5.解决行业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转化推广后产生了显著经济社会等效益的相关成果,以及项目依托单位认为有必要宣传推介的成果等。涉密或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不在征集范围内。
三、征集内容
征集的农业科技重点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成果名称、成果行业领域、申报单位、负责人、成果年份、研究内容、形成的科研成果、应用前景等。
四、征集流程
1.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2月18日前在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关于征集“十四五”苏州市农业科技重点成果的通知——填写相关材料并上传】。在苏高校、市本级科研院所报送数量各不超过1项。
2.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并按照附件2格式形成相关材料,每项成果提供2-3张能体现关键环节的代表性图片(准确命名)。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22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66681626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65614067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65241083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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