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规定,拟同意5家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发展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70室
邮编:518035
电话:88102087、88102613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5年第一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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