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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5日 17:55:10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5〕2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苏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烟草、汽车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 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财务报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测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等级水平,且申报主体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价水平达到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4. 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对申报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须提供真实性承诺)。

  二、相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编制《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见附件),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 “筑峰强链”企业申报时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直报省工信厅,由所属集群产业处室初审推荐;非“筑峰强链”企业(含省属国有企业)的申报主体须由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3. 已入选2024年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同时认定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入选原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原国家数字领航企业、国家5G工厂且为原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在省数字工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信用审查后直接认定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其他往年入选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省5G工厂、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等单位满足申报条件的直接进入专家评审。

  4. 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申报资料造假、严重失信等违规行为,不再符合省先进级智能工厂要求的企业,经核实后可取消省先进级智能工厂资质。

  三、申报方式

  1、省系统申报:企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能力自评、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和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基于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 认定遴选类申报” 板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开展,系统开放自评和申报时间为2025 年2 月24 日。

  2、园区系统备案: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与省平台保持一致。

  两个系统填报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3月20日。

  三、联系方式:

  企服热线:67068000

  企服二处:67068014

  经发委产业处:66681012

  技术支持:18912980070、025-6965299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信息中心)4008696086(企服中心)

附件下载
相关附件.pdf
(责任编辑:whios717)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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