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自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0号)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5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规范管理,提高技术合同登记质量,现就开展全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自查。对2022年度已完成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进行自查,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属于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分类是否准确,技术交易额的核定情况等。对大额技术合同、涉税技术合同、涉及建设工程等内容的技术服务合同进行重点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技术合同要及时提出变更或撤销处理意见逐级报送,待火炬中心审核通过后,涉及免税或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管理情况自查。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相关要求,请设区市科技局认真组织对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建设、管理及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及时进行整顿,汇总形成自查工作报告,填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表》(附件)。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意见建议,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情况等。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要从维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严肃性、统一性、规范性、安全性上充分认识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积极组织认定机构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深入开展自查,加快提升技术合同登记质量,推进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二)加强检查规范。各设区市科技局要加强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管理、考核和督导,对管理混乱、违规登记、统计失实等问题及时发现、限期整改。要认真总结和分析当前合同认定登记现状、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推动改革的意见建议,提交高质量的自查报告。
(三)加强风险防控。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要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各类主体的廉政风险责任,不断提升认定登记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技术市场健康发展。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3年2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word文件发送工作邮箱)。
三、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区域创新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雷鸿雁
电 话:0771—2618463
(二)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劳 超
电 话:0771—3370890
邮 箱:478458043@qq.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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