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全力推进“科技引领”工程,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我局制定了《江门市科技赋能产业“十百千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3日
江门市科技赋能产业“十百千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科技引领”工程,以科技赋能助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江门市“科技引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科技引领”“工业振兴”“人才倍增”工程,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着力将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加快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产业新动能、增强发展驱动力,依靠创新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着力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使“科技+产业+人才”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环境,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强力科技支撑。主要完成“十百千万”有关科技指标:
“十”:实施创新联盟赋能“双十”计划,结合我市核心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创新需求,实施“揭榜挂帅”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10家(条)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组建1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解决企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
“百”:实施高企树标提质“双百”计划,评选100家高企“创新标兵”、100家高企“创新尖兵”,制作创新画像和上门服务,“一企一策”精准赋能,以点带面推动高企量质齐升。
“千”:实施科技特派员培育“双千”计划,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解决1000个技术难题,为企业提供精准技术服务。
“万”:实施产业科研人才集聚“双万”计划,大力做好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引进和培育,新增10000名科技人才,推动10000家创新主体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创新联盟赋能“双十”计划,提升产业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围绕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瞄准我市核心战略性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的创新需求,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由我市产业集群领军企业或产业链“链主”企业、骨干企业或研发机构牵头,联合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等共同发起组成创新联合体。力争用3年时间,围绕10家(条)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组建1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开放协同、创新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融合,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支撑和引领产业的发展。
(二)实施高企树标提质“双百”计划,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开展创新标兵企业评定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分别评选出“高企创新标兵”、“高企创新尖兵”企业各100家。以创新画像工作为基础,构建“江门市科技型企业创新评价管理系统”,强化提升科技服务质量。以200家创新企业为牵引,推动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申报一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机制,形成企业帮扶需求清单,并研究协调解决,同心协力做到为科技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加大创新标兵企业示范宣传,推广其创新发展理念、创新机制,提升高企品牌效应,并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源进行对接,激发和带动全社会创新活力。
(三)实施科技特派员培育“双千”计划,提升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能力。
建立科技特派员登记制,构建全市统一的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实行一人一档,细化科技特派员专业特长、技术成果和服务经历等信息,建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博聚五邑”科研博士特派员计划,从省科学院和知名高校柔性引进一批科研博士帮助我市科技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2.0计划”,由“单兵”升级为“组团”、由“企业”升级为“产业”、由“市内”升级为“国内”,组建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科技特派团。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科研合作项目,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发挥桥梁作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到农村基层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建设“星创天地”、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园等科技平台载体,促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科技特派员更好地服务“三农”。力争用3年时间,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解决1000个技术难题。
(四)实施产业科研人才集聚“双万”计划,提升企业智力支撑能力。
搭建动态科技人才数据库,市县联动对科技人才开展实施精准跟踪培育;探索搭建人才项目线上对接平台,为科技创新主体在人才项目储备、培育等方面构建科学、精准的信息推送服务。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为外国高层次人才、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的外籍人士提供前置服务。持续擦亮海外引才品牌,探索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吸引港澳台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创办企业,促进海外科创项目落地转化。着力推动科技企业培育工作持续发展,围绕“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兵企业”的培育体系,不断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力争用3年时间,新增10000名产业科研人才,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10000家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科技产业“十百千万”行动,强化组织架构,成立科技产业“十百千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全局力量,加强对产业集群的全面梳理和对接。加强各政府部门、各县(市、区)的政策梳理,修订和出台一批支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政策。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部署,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突出围绕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放开市场、放宽政策、放活主体,开辟创新“绿色通道”,激发创新潜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决定性作用,让用人单位在人、财、物上有更多的自主权;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探索推动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让一流的人才、一流的贡献获得应有的回报。
(三)完善多元化的创新投入体系。加大对科技创新财政支持力度,健全主动布局支持与事后奖励补助相结合的财政支持模式,强化科技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对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活动的单位给予经费补助。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加强金融机构、风投机构等社会资本对产业集群的对接和帮扶。
(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深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及所得税优惠等政策,使各创新主体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加大创新典型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互动支撑机制。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全面开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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