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园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化发展,完善专精特新培育梯队,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2027年)》(苏园管〔2024〕56号),经形式审查、信用审核等程序,从2024年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未获认定企业中择优遴选,现将拟认定的苏州明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133家第四批园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1月2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受理电话:67068000(企服中心)
66681040(经发委)
联系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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