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地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确认,华体云(江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名单附后)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现予以公告,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证书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名单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12月26日
上一篇:
深圳市认定机构: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名单的公告
下一篇:
广东省认定机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取消凡德罗(广州)技术有限公司等78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