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部门、各有关单位(商协会、企业):
为做好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申报工作,现将《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资助项目范围包括:对外直接投资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其中,对外投资项目中方实际投资额不低于300万美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其中,对外设计咨询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且在支持期内正常运营或执行的(不含维保期)。
二、申报要求
请各企业遵照申报指南的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附件2、3、4),填写对应申报项目的表格(详见附件5),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按申请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并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gboc_info@126.com。(地点:东莞市莞太大道33号东莞市商务局四楼)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
2.申报指南说明
3.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4.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5.企业申报表格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陈蕾,联系电话:2166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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