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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兴区2025年促进企业用户绿电应用奖励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46:53 发布部门: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2025年促进企业用户绿电应用奖励措施》已经第6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大兴区2025年促进企业用户绿电应用奖励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持续提升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与质量,尤其是进一步扩大绿色电力在各领域中的替代应用,助力北京市及大兴区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结合大兴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措施

  鼓励和支持大兴区范围内合法经营者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全力支持大兴区范围内合法经营者自主开展绿电交易、申购绿色电力。

  绿电奖励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于成功购买并使用绿色电力、促进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经营者给予资金奖励。按照结算绿电量,给予每度电0.01元的奖励,每家经营者自然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大兴区产业规划布局的合法经营者;

  2.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发生的绿电交易行为,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绿电交易并实现绿电消纳;

  3.奖励电量必须为在大兴区内完成消纳的绿电电量。

  三、申报材料

  奖励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需提供申报材料如下:

  1.绿电应用奖励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绿色电力合同(售电公司代理购电合同)

  4.年度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清单或月度电力缴费通知单

  (说明:采用月度电力缴费通知单的申报单位,需按月、按照计量点排序提供记有绿电消纳情况的电力缴费通知单,装订形成绿电消纳台账,并填报月度绿电消纳统计汇总表。月度绿电消纳统计汇总表电子版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与申报奖励电量相对应的绿色电力证书和绿色电力交易凭证

  四、资金申报及评审

  (一)项目征集

  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要求及绿电推进工作安排,在完成2025年度电力消费统计后,于2026年面向全区公开发布绿电应用奖励资金项目征集的通知,申请补贴的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下载相应表单填写。公示网址:http://www.bjdx.gov.cn/。

  (二)项目评审

  1.初审

  区发展改革委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查。

  2.委托评审

  区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文件评议和现场审核。

  3.部门联审

  根据委托评审结果,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审。

  五、监督管理

  如发现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绿电应用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收回已安排的奖励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对于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获得绿电交易补贴资金的经营者不可重复享受本奖励政策。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由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文件到期后如仍有未完成的兑现任务,可参照本措施继续兑现。

(责任编辑:whios717)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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