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相关规定和《关于开展肇庆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和2021年认定的肇庆市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了动态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经考核评估,拟评定通过评估的机构2家,整改的机构3家,其中整改的给予一年整改期,整改期满仍不通过评估的将取消新型研发机构资格。公示期自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8日,共10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2899801(办公室)
2899811(产学研结合与平台建设科)
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市科技中心大楼
附件:2024年肇庆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结果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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