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山市“百千万人才”赋能“百千万工程”芳草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工作要求,现开展2024年“中山英才计划”工业企业经营管理领域“青年特聘”人才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专业能力较强,在推进“百千万工程”中业绩突出、培养潜力较大。
(二)在中山工作,与我市相关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依法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人年龄需为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支持措施
(一)“青年特聘”纳入市级人才计划“中山英才计划”体系,支持期为3年。
(二)“青年特聘”在支持期内,享受参照“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D档的医疗、安居、金融等服务,子女入读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镇属学校可优先安排。
(三)支持期已过的“青年特聘”人才在参评“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时将优先考虑。
三、评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申请人对照申报条件,填写《中山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领域“青年特聘”人才评定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提交至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纸质版1套,光盘刻录电子版1套)。
(二)初审推荐。各镇街对照推荐要求,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佐证资料等进行初审,形成推荐名单后于2025年1月3日前报送我局。
(三)市级研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推荐名单进行研判,确定工业企业经营管理领域“青年特聘”人才公示名单。
(四)结果公示。对工业企业经营管理领域“青年特聘”人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三方签约。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入选的青年特聘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由我局与人才所在单位、人才本人签订三方聘约,明确聘期内的任务内容、年度考核目标、退出方式等相关事项。
四、其他事项
“青年特聘”入选人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资格:
(一)无法继续在中山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科研伦理的;
(四)严重违法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出现其它需要取消资格情形的。
人才因上述第(二)(三)(四)情形被取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评“中山英才项目”所有子项目。
附件:中山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领域“青年特聘”人才评定申报书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0-88334525)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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