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 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24〕473号)要求,请你们组织本地区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体见附件。
二、 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s://xclcygx.miit.gov.cn,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
申报企业线上提交的全套材料(纸质版(盖章))线下材料提交到:申报文件一式一份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截止日期
三、 其他要求
材料制造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备注:该项申报工作目前仅审核企业是否具有保险补偿资质,无论企业是否已购买相关保险均可申报,未来购买保险后可凭资质申请补贴。
四、联系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00、67068038
苏州工业园区科创委科技管理处 66682197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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