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现将《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
为优化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能级、塑造特色,着力挖掘和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动能,现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消费市场提质增效
1.对当年度商销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对同比其上年度商销额的增长部分,给予相应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对当年新设立企业,当年度社零额达到5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对当年度社零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对历年存量企业高于全区社零额平均增速的零售额部分,给予相应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对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领域、经济效益较好、产业推动较好的重大项目,以及新兴产业发展领域的发展前景良好、对产业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一定扶持。单个项目资金扶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一,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壮大区域特色服务业
鼓励和培育电子商务、科技服务、广告会展以及其他细分领域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逐步形成区域产业规模。
(一)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5.对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三年内根据其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给予扶持。
6.对新纳统的电子商务企业,自认定年度起年电子商务交易额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发展
7.对经认定的科技服务企业,三年内根据其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给予扶持。
8.对当年度服务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对同比其上年度服务业收入的增长部分,给予相应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会展服务企业发展
9.对经认定的为区域会展经济生态圈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根据推动区域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支持本区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优质展会发展。对符合本区“3+1”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等产业领域发展引领带动作用强的高品质展会和创新题材展,且举办规模达到1万平方米,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支持区域特色服务业企业发展
11.对经认定的主营业务属于区域特色服务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三年内根据其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给予扶持。
三、鼓励集聚创新发展
(一)鼓励产业集聚发展
12.鼓励街镇和企业建设各类服务业载体(包括园区、楼宇、空间等)。对获得区级(含)以上部门认定的各类载体,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称号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奖励;获得市级称号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获得区级称号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13.对各类市场主体举办的符合产业导向的、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对区域产业经济起较好推动和联动作用的大型活动、论坛、节展等,视其规模和品牌影响力给予举办费3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鼓励企业打造标杆
14.支持企业参加各类专业认定,对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资质或创新示范项目认定的企业,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5.支持企业参加各类评优活动,对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嘉奖,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6.支持企业开展IP开发、运营与合作,对企业打造知名IP、与国际国内知名IP开展合作运营等,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鼓励创新融合发展
17.支持培育和引进孵化加速、咨询培训、展示交易、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区域产业有积极推进作用和对经济发展有显著贡献的,对建设主体给予平台建设费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附则
18.本意见中的新设立企业,指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新设立在我区的企业。
19.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各类专项,对获得国家级、市级产业资金扶持的项目,经认定后,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配套扶持。
鼓励支持各街镇、区属企业结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导向制定配套扶持政策。
20.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我区其他产业政策扶持的,不再重复扶持。
21.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考虑申报企业的科技创新、社会诚信、节能环保以及安全生产等因素,对有重大违法、违纪和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发生的企业,取消其当年度扶持资格。
22.本意见自2024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本市或本区颁布新政策,则按相关规定执行。在意见实施过程中如遇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区商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调整行业扶持标准和政策,并以申报指南形式发布。
23.本意见由嘉定区商务委员会、各街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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