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高新区推进智能制造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奖励政策》(太高新管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起到2024年12月19日止。
4、通信方式:太仓高新区经发局,电话:53595056。
附:拟奖励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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