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苏人保开〔2024〕17 号)文件要求,目前复审环节已经全部结束,按照最终认定人数1:1.2的比例,通过复审人员数为 1798 人,最低分数线为74.19分,通过复审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审验环节。具体得分,可在苏州人才总入口的申报、审核系统自行查阅。
一、现场审验时间
2024年12月11日—12月16日
二、现场审验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30
三、现场审验办理
如单位统一委托人员办理现场审验,须提供委托书(附件1.须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
四、现场审验材料要求
1. 企业、申请人材料须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查验(查验完成后即归还),同时提供企业、申请人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用订书机在左上角装订(材料顺序如下);
2. 现场审验提交材料必须与系统中上传材料完全一致。
(一)申请企业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公示文件:提交原件;
3. 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市级以上人才称号证明材料、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请根据系统中填报的企业资质类别提供对应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材料:
1.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系统状态为“复审通过”的人员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请用企业账号登录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系统(苏州人才总入口)→选择“人才申报审核”→“操作”模块中点击“打印”,或用申报人个人账号登录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系统(苏州人才总入口)→选择“申报记录”→“操作”模块中点击“打印”。
审批表需要贴申请人照片(一寸,底色无要求),“本人申明”需要申请人本人签名,“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和“所在单位类别”两处都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审批表提交原件;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系统中有上传专业佐证材料,请一并提供;
4.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系统中上传多份劳动合同,请都提供;如果系统中提供的劳动合同现已过期、目前已续签劳动合同,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也请一并提供);
5. 参保证明:提供2023年9月到目前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可以通过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即可看到网办大厅界面,个人注册登录后,进入个人用户中心,查看“我的权益单”,点击“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选择开始和终止年月,点击预览即可查询和打印相应的缴费记录明细;或者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打开“个人权益单”,可以在“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中查询及打印相应的缴费记录明细原件,提供原件(彩色打印);
6. 工资薪金证明材料:(1)完税证明,提供原件(彩色打印);(2)工资薪金收入凭证,即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每月截图,提供原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
7. 其他相关加分项证明材料(如系统中有上传相关附件,需提供对应的材料):(1)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海外学习经历证明: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3)职务发明专利: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申请人在专利获得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重点产业项目人才须提供在企业从事该项目的相关岗位 证明;
五、现场审验注意事项
1. 企业材料和申请人材料均须携带原件至现场审验(彩色打印的材料直接提交,不用提交复印件)。现场审验的材料原件在审验后将会交还给企业,请勿以邮寄方式递交,快递一概不收取。
2. 申报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并按序装订(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请参照“现场审验材料要求”),申请企业材料和申请人材料一式一份(订书机左上角装订);一家企业若有多位申请人,申请企业材料只需提供一份,申请人材料每人一份,然后用长尾票夹将申请企业材料和申请人材料夹在一起即可(再次提醒,请确保现场审验提交材料与系统中上传材料完全一致)。
3. 现场查验名单请在苏州人才总入口的申报、审核自行查阅,审核状态为“复审通过”的人员须进行材料现场查验和复印件提交。
六、咨询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0512)67068000
倪老师 (0512)65223567
蒋老师 (0512)6706803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