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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常德市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引导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5:50:06 发布部门: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区县市科技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2022年度常德市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引导项目已立项,根据《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发〔2022〕3号)、《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常科计〔2022〕1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常德市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引导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签订对象与责任分工

  1.签订对象。《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常德市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立项的通知》(常科函〔2022〕51号)中涉及的所有项目承担单位。

  2.资金额度。项目任务书金额详见《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引导项目资金的通知》(常财企指〔2022〕72号)。涉及技术创新引导项目子项支持额度的,详见《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常德市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立项的通知》“技术创新引导项目子项资金安排”栏。各推荐单位收到专项资金文件后,应在30天内将资金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并及时向市科技局规划科反馈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3.责任分工。各区县市、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属和驻常本科专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承担单位(或本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任务书,并进行网上初审。各业务主管科室按《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常德市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立项的通知》中明确的对口负责项目进行任务书的审核与签订盖章等工作。

  二、任务书签订要求

  1.指标要求。任务书中技术指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须可量化、可考核。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无经济指标的项目,可不填写经济指标。

  2.任务书审核。1月11日至2月17日。项目承担单位在系统填报项目任务书;各推荐单位初审;市科技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承担单位打印任务书,且需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与骑缝章,交纸质任务书(一式五份)和项目诚信承诺书(一份,项目申报时要求系统内上传的附件)至推荐单位。具体各环节完成时间节点由推荐单位进行统筹。

  3.任务书签订。2月18日至2月24日。各推荐单位将辖区内项目任务书汇总并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至市科技局各对口业务科室;项目承担单位为市属和驻常本科专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的,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各对口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按程序报批后,送办公室加盖业务专用章。

  4.资料存档。2月25日至2月28日。各业务科室完成各类项目任务书和诚信承诺书存档工作。项目任务书盖章文本须存市科技局办公室一份、业务主管科室一份、法制监督科一份,返项目推荐单位一份、项目承担单位一份。诚信承诺书交法制监督科存档。

  三、咨询联系

  项目任务书签订相关事宜,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业务咨询方式如下:

  (一)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陈克军 7221369

  (二)项目业务咨询

  按《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常德市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立项的通知》中明确的对口业务主管科室进行业务咨询。

  高新科:龚云葆、刘伏玻 7256561

  农村科:陈晓雅、陈彦兵 7256591

  社发科:鄢新云、鲁力萍 7256052

  人事科:王跃龙、廖哲 7256593

  法制监督科:吴永芳、王鸣 7256559

  规划科:郑明享、张倩仪7256509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alex)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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