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始征集我市提名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和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1.提名方式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需按照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标准》(附件3)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
2.提名要求
提名单位应严格按照《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有关要求进行提名,规范提供有关材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在提名、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提名者应参考提名标准,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因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单位提名限项制,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坚持优中选优,保证提名质量。提名推荐的项目(人选)应按推荐优先度排列。原则上,已在《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具备提名资格单位名单》(附件4)中,具备单独提名资格单位的项目(人选)不再作为青岛市提名项目(人选)提名。
二、有关工作安排
1.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等提名单位应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征集提名项目,组织符合提名条件的项目和人选正式填写提名书,各提名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被提名项目和人选应按照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提供材料,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提名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
3.2023年2月3日12点前报送纸质提名函(其中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都需报送)、电子版提名书和《提名工作指南》中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电子版。提名函应包含2个附件,一是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附件5,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二是专家意见(形式不限)。逾期不再受理。
4.我局将严格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论证,在省厅限额内对提名项目和人选进行遴选。对确定提名的项目和人选,提名单位于2023年2月13日起向市科技局获取网络系统提名号和登录口令,组织项目完成人进行网上在线填报。
三、联系方式
1.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南区科技局 李 林 88729903
市北区科技局 徐 珂 83087106
李沧区科技局 程朝杰 67707686
崂山区科创委 吕 林 88999909
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张莉莉 85161772
城阳区科技局 庞 进 87868505
即墨区科技局 李明阳 88519934
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姜 颂 82288235
平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房亚栋 87362741
莱西市工业创新委员会 林钰豪 88406609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于蒙琦 68686265
蓝谷管理局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部 刘丽霞 67720033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 坤 83893233
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赵炳伟 85785830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周 敏 66999631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岳明宗 85912856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 李 宁 66759252
2.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联系方式
68686698(成果登记)
3.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85911365
通讯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4.材料报送
报送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一路1号国际创新园B座11层
收件人: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科技成果窗口)
电话:68686698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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