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第十届广东专利奖申报和推荐截止时间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2〕57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调整。第十届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1月29日(星期日)24:00,推荐、自荐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17:30。
二、按时申报。2023年1月29 日网上申报系统截止后,需经我局推荐的参评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广东杰出发明人的项目延长至2023年2月8日(星期三)17:30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理由的电子档发送(邮箱395952489@qq.com)。
三、及时备案。请院士、行业协会等其他方式推荐或自荐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延长至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17:30前将申报有关情况发送至邮箱(395952489@qq.com),清单要列明推荐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要提供手机号及电子邮箱)、发明人、自荐单位或推荐单位(院士或行业协会等)。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第十届广东专利奖申报和推荐截止时间的通知.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电话:0769-269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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