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精神,按照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冀民经〔2021〕4号)、《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冀工信企业函〔2022〕611号)要求,进一步支持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省厅将开展“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对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复印件要逐个与原件比对核验,盖章、签字署名并出具审核推荐报告,确保所申报项目真实有效。
二、严禁重复申报。按照财政资金不重复支持的原则,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不得申报本项目,申报企业近三年已获得过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特色产业企业创新发展等专项资金奖补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主体资格。企业申报材料及提供的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涂改,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不予支持并严肃处理。
三、有关其他要求。请各地于2月6日前,将审核推荐报告、企业申报材料等文件及相关资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使用U盘或光盘),电子版正文、附件为pdf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
联系电话:0311-87806198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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