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2022年省级切块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细则》(张商发〔2022〕98号,以下简称《使用细则》)的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2年张家港市省级切块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境内外展会、认证类、进口贴息、数字化服务出口、跨境电商平台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形成初步资金分配方案,现将拟获补助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拟获补助企业名单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58988669 商务局外贸科 李 瑶
监督电话:56901889 派驻纪检组 张晓芳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张家港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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