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的公告》等相关要求,2023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评审工作已于日前结束。现将拟奖励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反映,并提供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55525592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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