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开展2023年盘锦市第一批雏鹰瞪羚企业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盘锦市第一批雏鹰瞪羚企业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1日 14:09:54 发布部门:盘锦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次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1.备案工作安排。全年按季度进行组织备案,第一批次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到2月28日,采取网上平台(http://218.60.151.64/framework/)申报模式,1月10日后可登录平台进行申报。

  2.复审工作安排。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有效期3年,2019年备案的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资质已经失效,企业需要重新申报进行复审,通过后享受相关政策。

  3.加强统计管理。请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域内雏鹰瞪羚企业按时填报《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统计表》,通过网上平台于每季末20日前完成(预估数据)填报,未按时填报企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直至取消资格。

  联系人:秦香彬 联系电话:2812772

  技术平台联系电话:024-23983158

  盘锦市科技局

  2023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alex)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