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各有关企业、个人:
为加快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集聚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荔科工信规〔2023〕2号)有关文件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说明
本次申报内容为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薪酬补贴、引进单位资助资金和项目扶持资金。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三、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薪酬补贴、引进单位资助和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由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受理,经相关单位审核后,按财政相关要求拨付薪酬补贴、引进单位资助和项目扶持资金。
(一)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www.lw.gov.cn)查看。
(二)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政策兑现事项全量进驻统一平台管理相关工作的函》精神,申报的资金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gdzwfw.gov.cn)采用集成服务的形式兑现。
1.项目申请企业(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五)至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3号窗口,电话:81006355),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的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33338888@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企业(单位)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扶持资金”,点击该专题内的“在线办理”按钮,选择“广州市-荔湾区-区县本级”后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本通知内的申报指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请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1500418)
附件
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一、扶持对象
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荔科工信规〔2023〕2号)文件要求,被认定为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的有关人员及所在单位(具体见附件4-5)。
二、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薪酬补贴申报条件、扶持标准、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被认定为2023年度的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
(二)扶持标准:
1.对产业领军A类人才(团队带头人)、产业领军B类人才(团队带头人)、产业领军C类人才(团队带头人)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个产业人才(团队带头人)在《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有效期内最多申请一次本条款薪酬补贴。
2.薪酬补贴分年度兑现,申报补贴额度仅为当年额度,后续根据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重新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兑现事项申报材料(2023年度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薪酬补贴)(封面)(原件,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1)
2.《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薪酬补贴申请表》(原件,法人签字或签章,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1)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请企业(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五)至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3号窗口,电话:81006355),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的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33338888@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企业(单位)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薪酬补贴”,点击该专题内的“在线办理”按钮,选择“广州市-荔湾区-区县本级”后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本通知内的申报指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网址:https://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3MB2D33772W44421180CW001,cbedc4e54d123f7c184ec7a10da2309f
三、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单位资助资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被认定为2023年度的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
(二)扶持标准: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按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年劳动报酬的25%,一次性给予引进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兑现事项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2)(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单位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法人签字或签章加盖企业公章);
3.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4.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纳税材料:企业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扣代缴板块的“查询统计”,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页面显示“综合所得申报表、分类所得申报表、非居民所得申报表、限售股所得申报表”四类表中有报税记录的任一表均须下载(加盖企业公章)。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请企业(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五)至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3号窗口,电话:81006355),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的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33338888@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企业(单位)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引进单位资助资金”,点击该专题内的“在线办理”按钮,选择“广州市-荔湾区-区县本级”后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本通知内的申报指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网址:https://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3MB2D33772W44421180CW002,008337e813dcfbc4593bc6c5a6633b1f
四、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流程和其它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被认定为2023年度的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
2.申报的项目符合《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3.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扶持标准:
1.对产业领军A类人才、产业领军B类人才、产业领军C类人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企业需为该项目安排自筹资金,且企业自筹资金金额占项目资金总预算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项目扶持资金分两期拨付,首次拨付扶持金额的50%,通过项目验收考核后拨付50%。
2.对产业领军A类团队、产业领军B类团队和产业领军C类团队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企业需为该项目安排自筹资金,且企业自筹资金金额占项目资金总预算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项目扶持资金分两期拨付,首次拨付扶持金额的50%,通过项目验收考核后拨付50%。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3)(原件,法人签字或签章加盖企业公章);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统一使用A4纸胶装成册,并在侧边标注企业名称。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企业(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五)至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3号窗口,电话:81006355),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的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33338888@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企业(单位)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项目扶持资金”,点击该专题内的“在线办理”按钮,选择“广州市-荔湾区-区县本级”后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本通知内的申报指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网址:https://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3MB2D33772W44421180CW003,62e8d5776cd1bb3bee8208861146ea6e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荔湾区东漖南路638号301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小姐,020-81500418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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