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工业绿色改造和清洁生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阳工信通〔2024〕109号)、《阳江市市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阳财工〔2015〕45号)规定,经按程序组织申报、公示,现下达2024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第一批)68万元用于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奖励、部门节能工作经费等项目。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资金安排用途,用于开展相应节能降耗工作,及时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和区域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按时间要求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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