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水利厅研究起草了《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各授权事项需于水资源税开征前明确,因此缩短征求意见期限至7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1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邮寄至: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湖北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邮编430072);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邮编430071);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财务处(邮编430071)。信封上注明:湖北省水资源税改革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bczfgszc@163.com。
3.联系方式:省财政厅 027-67818528
省税务局 027-87328896
省水利厅 027-87221858
特此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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