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修订)>的通知》(清府办函〔2024〕57 号),为推动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简称DCMM)贯标和建立首席数据官(简称CDO)制度,现开展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DCMM贯标及CDO建设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DCMM贯标及CDO建设奖励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信用信息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行为。
(二)经市政府认定的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
(三)自《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修订)》(清府办函〔2024〕57号)实施日起,首次开展DCMM认证评估,获得了DCMM 2级及以上证书并设立了CDO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根据《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修订)》(清府办函〔2024〕57 号),鼓励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36073-2018,简称DCMM)贯标,建立企业首席数据官(Chief Data Officer,简称CDO)制度。对首次开展DCMM认证评估,获得了DCMM 2级证书并设立了CDO的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对首次开展DCMM认证评估,获得了DCMM 3级、4 级或5级证书并设立了CDO的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
本次项目入库储备仅作为申报奖补资金的例行程序,具体奖补金额将视市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结合项目评审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目录及页码(模板参考附件),按要求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封面、相关表格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侧面加盖骑缝章。申报企业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模板详见附件);
2.获得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首次开展DCMM认证评估,获得DCMM 2级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或者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关于DCMM贯标等级的公示文件(DCMM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在本通知日期之后15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
4.企业设立了CDO并履职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参考《广东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2〕32 号),结合实际制定的企业首席数据官相关制度、岗位设置材料、CDO履职情况等。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8.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市、区)或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A4纸胶装成册,一式六份)、电子版(光盘两张,含盖章版及可编辑版)。
(二)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初审合格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一张)、推荐报告报送我局(信息化科)。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陈子文,联系电话:0763-336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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