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1日 09:15:10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收藏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自 2022 年 12 月 20 日起实施,有效期为 5 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工业处、数字产业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 年 12 月 1 日

附件下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pdf
(责任编辑:alex)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