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加快推动上海创新型经济发展,支持各类高成长性企业和研发机构升级打造创新型企业总部,培育壮大更多高能级创新主体,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支撑,根据《虹口区总部型企业认定及奖励的实施意见》(虹商务〔2024〕22号)(附件1)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虹口区级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在虹口区依法设立,主要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范围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重点领域(包括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1.资产总额超1亿元或市值达到1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或近三年营业收入(销售收入)平均复合增长率达20%以上;在本区具有研发、销售、结算等复合型总部功能,除本市外拥有两个(含)以上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
2.主要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和相关规划重点领域,以及《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核心产业范围。
3.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10%以上),或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超过2500万元,其中,在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20%以上);或年度研发人员总数达到50人以上。
三、材料要求
企业应当符合认定条件相关要求,并按照企业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四、申报方式
1.上述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电子和纸质版提交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25658449 朱老师25658417
地 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405室
邮 箱:hkfgwcyk@shhk.gov.cn
附件:1.虹口区总部型企业认定及奖励的实施意见
2.2024年度虹口区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材料清单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虹口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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