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要求,建设满足需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动形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裕、结构合理、布局优化的良性发展格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各地上报项目,经专家论证,拟将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等3个项目(见附件)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联系电话:0571-87056216。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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