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价格认定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根据《河北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委起草了《河北省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信函请寄至:石家庄市新华区142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院)价格认定中心,邮编050050。
联系电话0311-88605193;传真:0311-85206690
邮箱:hbsjgrzzx@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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